【导语】: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乡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(本人)的流程指南及办理入口,详情请看正文:
在线办理: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(本人)
申请条件: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,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)第二十四条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。”
申请材料:
1、I类借记卡(限中行、工行、邮储、建行卡)
2、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
3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(5年内)
4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(委托代理人办理提取的,提供代理人身份..
5、告知承诺书
办理地点
新乡市红旗区(县)新二街街道360号市民中心3楼5-11号室(窗口)
办公时间
周一至周五, 法定节假日除外 。 夏季:上午09:00-12:00 下午 13:00-17:00; 冬季:上午09:00-12:00 下午 13:00-17:0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