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新乡已经启动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,办理材料分为到期换领、损坏换领身份证和补领身份证,详见正文。
办理材料
1、到期换领、损坏换领身份证:原居民身份证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(学生提供学生证)、填写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》;
2、补领身份证:户口簿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。
办理条件
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:
1、天津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、四川省(市)等12个省户籍的公民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县(市、区)到新乡市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;
2、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、丢失、损坏需要换领补领并符合新乡市公安机关异地受理条件的。
注:目前二代身份证首次办理仍需回户口所在地办理。
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:
1、新乡籍居民,离开户口所在地所属区(县)、跨区(县)合法稳定就业、就学、居住居民;
2、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、丢失、损坏需要换领、补领并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(首次申领必须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)新乡籍公民,都可以到省内异地受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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