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报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(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),中小学高级教师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(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)。
基本条件
(一)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(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),中小学高级教师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2周岁(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
(二)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;
(三)高中教师全日制学历应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,初中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教师为专科及以上学历;
(四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(五)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六)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;
(七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列入“归雁计划”实施范围。(含原阳县在编在岗教师配偶,系外地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)
1.近3年内年度考核,有基本合格、不合格、未定等次。(试用期除外)
2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。
3.因病不能正常工作。
4.其他不宜调动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