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导语】:持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在户籍地居住的居民,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,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可申请新乡低保。
现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
(一)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提高到570元,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95元提高到300元。
(二)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提高到4260元,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95元提高到200元。A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20元,B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00元,C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80元。